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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技能大赛”!快收拾收拾参赛去吧!
来源:
广东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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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dph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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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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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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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制造2025》,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技能大赛。
总体思路
2016年技能大赛以“弘扬工匠精神,备战世界技能大赛”为主题,着力完善竞赛制度,创新竞赛形式内容,拓宽竞赛覆盖面,扩大竞赛规模,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打响中国技能大赛品牌,形成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以国内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的技能竞赛选拔体系,促进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企业发展和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备战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大赛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类大赛6项。
(二)依托行业部门、中央企业组织开展二类竞赛42项。
(三)各地区可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奖励措施
国家级一类大赛
1、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前5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社部核准后,授予“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第6-20名的选手,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3、根据《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于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各项目选拔出的集训选手(具体人数根据项目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参赛选手数量的3倍),由世界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现有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由相关职业资格认定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4、对于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相关比赛项目中职工身份的优秀选手,人社部将根据项目特点和比赛实际,按照一类大赛相关规定授予“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国家级二类竞赛
1、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社部核准后,授予“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第4-15名的选手,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地方、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竞赛
1、各地区、各行业部门(集团公司)可根据各地、各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获奖选手和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Tips
一类、二类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表彰,将纳入2018年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表彰计划。
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活动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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